原标题: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定期检查
新京报快讯(记者冯琪)6月4日,教育部下发《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高校严格管理实验室危险源,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制度。
对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的情况,教育部表示,这暴露出实验室安全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体现在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宣传教育不充分、工作保障体系不健全等方面。
严格控制危险源的存储使用
高校实验室是开展科研和教学实验的固定场所,体量大、种类多、安全隐患分布广,包括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电气、特种设备、易制毒制爆材料等,重大危险源和人员相对集中。
对此,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应当对危化品、病原微生物、辐射源等危险源,建立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
具体而言,采购和运输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渠道,存储要有专门存储场所并严格控制数量,使用时须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和详细记录,实验后产生的废弃物要统一收储并依法依规科学处置。
《意见》指出,各高校要对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定期安全检查,对问题要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应当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
未通过安全技能考核者不得进入
《意见》要求,实验室对所开展的教学科研活动要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和实验过程管理机制。实验室在开展新增实验项目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
根据《意见》,各高校要对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应急处置知识学习和应急处理培训。学校的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二级院系和实验室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能力。
对于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维护使用,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此外,教育部要求,构建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责任体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新京报记者冯琪编辑潘灿校对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