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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起开始申报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原标题:北京明起开始申报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6月5日至7月25日,可申报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今日联合发布通知,6月5日至7月25日,可申报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以职工2018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申报录入时,不做上下限的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019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申报社保缴费工资是每年社保主管部门确定各用人单位具体缴纳社保费用的基础。记者从北京市社保中心获悉,这项工作在北京目前已实现了全网办理。

北京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黄凯介绍,如果一年内用工没有发生变化,企业的参保信息将会自动接入新一年的工资基数。如果发生了变化,用人单位只需要把员工的工资提交到我们的系统即可。

据黄凯介绍,市社保中心对北京一家60人左右的企业进行调研,这家企业从提交工资数据到社保平台给出反馈,只用了4分钟。同时,“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新增“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业务进度查询功能,企业可以实时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政解1】用人单位和在街乡缴纳社保的个人如何办理申报?

对于申报的具体程序,市社保中心公布的通知中提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北京市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签字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代)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同时,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办理申报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

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政解2】事业单位社保由税务征收,申报有什么变化吗?

目前,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已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划归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现在变成了分属不同的部门业务,会对申报和缴纳社保费带来影响吗?

北京市人社局介绍,为了方便用人单位,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2019年度工资申报工作仍由人社部门负责办理,申报完成后人社部门将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和医保部门。

对于已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市社保中心通知提出,需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2019年度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并打印《北京市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政解3】降费率对今年申报有何影响?

5月1日起,北京市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今年,北京市明确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其中包括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以及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除养老保险费率外,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执行1%,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至2020年4月30日。

社保费率的下调对于缴费工资有何影响?对此,市人社局介绍,用人单位按照相关通知规定申报,社保主管部门将按照新的政策核算社保缴费水平。

同时,北京市此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将进行调整。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有关要求,以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核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计发基本养老金。实施上述调整后,北京将制定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政解4】今年7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标准调整为46%

北京市人社局对于今年社保上下限的政策变动明确表示,为落实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低于60%的要逐步提高至60%的要求,自2019年7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标准由40%调整为46%,2020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为52%,2021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调整为60%。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同步调整。

今年5月底,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北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4258元。并以此核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将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人社局介绍,预计到年底将为企业减负近42亿元。

按照新的政策,自2019年7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613元,上限标准为23565元;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标准为4713元、23565元。

例如职工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按基数上限的最高缴费金额为5655.6元,其中个人缴纳1885.2元;按基数下限最低缴费金额为867.12元,其中个人缴纳289.04元。

【链接】设置社保缴费的上下限是为什么?

一般来说,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当年的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计算跟社平工资并无关系。涉及社平工资的主要是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收入较高,超过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参保人员按照3倍社平工资缴纳,即基数上限;收入较低,未达到平均工资相应比例的参保人员,按照基数下限缴纳。

以养老保险为例,如月收入为30000元,即高于23565元这个上限,那个人缴费比例和单位缴费比例都不能按照30000元作为基数来计算,而只能按照上限23565元计算。简单说,就是收入过高,不能缴得太高。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人才或职介机构参保,按照今年新政策,自今年7月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两个险种都可以在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新京报记者吴为编辑刘丹校对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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