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假整改”换来“真处分”
“我作为医院的主要领导,对主管工作没有督促到位,对材料把关不严,存在以虚假材料敷衍整改的问题,给组织带来负面影响,我有一定的责任,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凤山县人民医院院长龙某在接受县纪委审查时向调查人员忏悔道。
与龙某一样,凤山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牙某年、院党办主任龙某专、院办公室主任廖某波都承认自己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存在虚假整改行为,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事情得从2017年12月说起。当年,凤山县委第四轮提级交叉巡察工作组对该县人民医院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把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对县医院进行了反馈,并要求限时整改。县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龙某当场表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真抓真改”。
然而,凤山县人民医院并未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甚至认为巡察组一走,巡察工作也就结束了,只要事后写好巡察整改报告就行。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下,凤山县人民医院出现了巡察虚假整改问题,该医院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抄袭其他党组和某乡(镇)党委的整改方案,方案中多处出现“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按照乡领导班子分工”“乡党委书记为整个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全镇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乡纪委将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等不符合医院作为整改主体的表述,严重脱离实际。县医党总支部书记、院长龙某在巡察反馈会上代表医院党委作出的承诺成了一纸空谈。
凤山县人民医院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政治敏感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工作不严不实,敷衍了事,虚假整改巡察反馈意见,违反工作纪律。龙某、牙某年、龙某专、廖某波对巡察整改材料把关不严、虚假整改,抄袭某乡党委整改方案痕迹明显,以虚假材料敷衍整改工作,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事后,龙某、牙某年、龙某专、廖某波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并到县纪委承认错误,主动请求承担责任。2019年4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县人民医院院长龙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院长牙某年、医院党办主任龙某专党内警告处分,医院办公室主任廖某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巡察是党中央强化党内监督的重大部署,是严肃的“政治体检”。巡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党和国家的机体健康,而不是惩戒。这也是作风建设重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原则,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误之后,还执迷不悟,虚假整改,那就会受到真处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来不得半点虚假,无论是谁,在党纪党规面前耍小聪明,终究都要栽跟头。(凤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