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保芳回应质疑,茅台集团营销公司不会侵犯股东权益
贵州茅台股东大会5月29日召开,董事长李保芳就热点问题一一回应,表示茅台集团营销公司是股份公司的经销商之一,不会伤害股东的利益。
新京报快讯(记者郭铁)5月29日,贵州茅台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超过2000名人员到达现场。
针对外界关注的茅台集团营销公司问题,贵州茅台董事长李保芳称该营销公司的定位是上市公司的经销商之一,其成立的“最终方案和结果,一定会是守法的,一定会是符合国家反腐要求的,一定会是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此外,李保芳谈到了茅台的反腐问题,称“实施营销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茅台集团营销公司定位是上市公司经销商
5月5日,由茅台集团100%控股的茅台集团营销公司正式成立。随即有投资者质疑,在茅台集团成立营销公司并全资控股情况下,是否拟全盘直销经营上市公司的茅台酒配额,是否可能形成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
对此,上交所5月7日向贵州茅台下发《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要求贵州茅台及茅台集团就四大问题进行说明:一是成立营销公司的主要考虑、是否有经营上市公司茅台酒的计划;二是是否就有关事项与上市公司进行沟通,形成相应方案计划;三是贵州茅台经销商数量有所削减,集团成立营销公司与上市公司“营销体制调整”之间的关系;四是贵州茅台与集团营销公司之间是否可能新增关联交易,如是,请审慎评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与业绩的影响。
截至目前,贵州茅台尚未对上述问题发布回复公告。在今日的股东大会上,李保芳就相关问题回应到场股东称,“集团营销公司实质上是股份公司的经销商之一,和其他经销商的‘权、责、利’完全等同。”成立集团营销公司的具体工作中,公司会充分考虑股东诉求,对意见进行全面收集、系统梳理、认真研究,“最终方案和结果,一定会是守法的,一定会是符合国家反腐要求的,一定会是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的”。
对于成立茅台集团营销公司,李保芳说到了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反腐败,从体制机制上摧毁滋生腐败的温床;二是补短板,有力、有效地缓解因“囤货”“惜售”“捂售”等带来的价格管控失灵,有利于构建、培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三是促发展,要统筹酒类产品的市场工作,逐步推动形成‘资源集约高效、1+N协同发展’的市场效应和整体格局。
此外,对于目前高端白酒集体涨价的问题,李保芳表示目前飞天茅台1499元的价格比较合理,短期内不会提价。
李保芳谈到袁仁国违纪违法问题
在股东大会上,李保芳还特别谈到了反腐问题。他表示,过去20年,茅台酒传统营销体制为茅台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管理粗放、渠道单一,自由裁量权过大,资源分配不公开、不公正、不透明,形成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和土壤,导致了以酒谋私、靠酒吃酒、利益输送、腐败滋生现象的存在。
近日,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茅台集团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贵州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目前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作出逮捕决定。据通报,袁仁国的问题之一是“大搞权权、权钱交易,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
李保芳表示,“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实施营销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成立集团营销公司,就是要按照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体制机制上摧毁滋生腐败的温床。”
新京报记者郭铁图片来源官微截图编辑李严校对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