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泾县:开展“回头看”严防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是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案件查办的成效,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维护好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泾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2016-2018年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552起案件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力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为此,该县纪委监委专门成立了由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具体抓的专项检查工作自查专班,由两委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全力配合,对纪律处分决定“送而不达”“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处而不决”等问题予以整改纠正,严防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走过场”。
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成效,县纪委监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同时建立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不同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即由县纪委监委负责查看纪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执行,对弄虚作假或拖延应付等行为,严肃追究承办人责任以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查看受处分人员考核等次是否符合规定,重处分人员职级、工资档次是否按规定重新予以明确;县财政局负责查看重处分人员工资调整发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了工作提示单制度,严格按照“六查”要求,针对纪律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是否按规定落实;受处分人员的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是否按规定执行;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资金、任用晋升是否符合规定;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是否及时;被开除公职人员是否解除人事行政关系,被开除党籍人员是否按规定除名;责令退赔涉案款物是否执行到位等方面,逐一开展“对账式”检查。
“这次‘拉网式’检查标准高、要求严,态度坚决、动真碰硬,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触动都很大,也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行为敲了一记警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拧紧责任‘螺丝’,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无死角、零遗漏。”(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