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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黑恶线索 核查单位将在30天内与举报人联系

原标题:实名举报黑恶线索核查单位将在30天内与举报人联系

核实举报信息,并在按时限办结后以电话、短信或当面等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新京报快讯(记者何强)5月28日,记者从全国扫黑办获悉,对于实名举报或者留有联系方式的黑恶举报线索,核查单位将在收到线索后30天内与举报人联系,详细了解举报情况,核实举报信息,并在按时限办结后以电话、短信或当面等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5月28日,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升级。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王洪祥介绍,针对在举报过程中群众担心的举报不便捷、信息不安全、举报没有回应等问题,全国扫黑办在平台技术开发、流程优化、考核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考虑,努力实现举报更加便捷、安全、有效。

王洪祥介绍,在方便登录上,举报人只需要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举报链接,就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平台。在准确填报上,平台对举报受理范围作了明确详细说明,并且充分考虑不同年龄、不同地域、不同教育程度的举报人情况,采取标准化、格式化的信息填报栏,简化填报项目,大部分项目均采取选择项填报方式,最大程度避免因对举报项目理解不清导致填报错误或提交失败。在快捷提交上,一次举报只需填写举报人、被举报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情况和“保护伞”情况4大类信息,一般情况下,只需3分钟即可完成,提交成功后全国扫黑办即可实时受理。

为了更加有效地核实举报线索,平台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王洪祥称,在技术安全上,高标准建设举报平台安全防护系统,大力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并通过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监测运行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预警、处置危害举报信息安全的突发情况。在网络安全上,举报平台采取“内外结合”的设计方案,外网部分依托互联网接收群众举报,举报受理后,举报线索就从互联网转入涉密内网,在此之后的后续全部流程和信息均在涉密内网上运转,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在核查安全上,要求线索核查单位强化安全保密工作,明确全部核查人员都必须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作出保密承诺,严防人为失泄密。同时,建立了完备的线索流转、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这个过程做到了网上留痕,全程可追溯、可恢复、可倒查。

在核查进展查询上,王洪祥称,每一件群众举报在平台中都对应了唯一的查询编码,举报人可随时通过查询编码了解举报线索受理、核查进度以及核查结果。对于实名举报或者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线索,核查单位将在收到线索后30天内与举报人联系,详细了解举报情况,核实举报信息,并在按时限办结后以电话、短信或当面等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在核查工作监督上,举报平台设有“意见建议”栏目,举报人提交举报线索后,如发现举报信息被泄露、实名举报未反馈等情况,可通过举报平台“意见建议”栏目反映,全国扫黑办将第一时间就反映情况向相关部门或地方进行核实,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新京报记者何强见习编辑丁天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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