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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原标题:金昌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李茹苣等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4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李茹苣办公室使用面积39.997平方米,原副局长袁建峰办公室使用面积44.209平方米,副局长周群办公室使用面积41.236平方米,均超出规定面积。李茹苣、袁建峰、周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办公室已腾退。

2.永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机维股股长丁永峰借培训之机旅游、探亲问题。2015年4月16日至4月23日,丁永峰在外地参加汽车维修技术培训班期间,先后到云南丽江、青海西宁等地旅游、探亲,违规报销差旅费3170元。丁永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3170元已收缴。

3.永昌县金川水利管理处处长张得儒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张得儒上下班使用单位公车接送95趟,违规报销过路费、燃油费共计2224.67元。张得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2224.67元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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