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通报运城一公司中毒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且盲目施救
新京报快讯 5月13日,山西运城市银湖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窒息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5月27日,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山西省政府安委办对运城市“5•13”事故进行通报,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辨识管控不力,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二是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后果进一步扩大。
全文如下:
日前,山西省政府安委办对运城市银湖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5•13”事故进行通报。
2019年5月11日,运城市银湖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因二级泵站污水泵排水能力下降,进行泵体解体清污检修。5月13日上午10:10分左右,两名维修工配合进行泵体冲污工作,一名维修工在撤离过程中中毒窒息晕倒,另一名维修工救援过程中也中毒窒息晕倒,泵站负责人带领附近其他人员进入泵房内泵坑中进行救援,先后中毒窒息。
经初步分析,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辨识管控不力,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二是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后果进一步扩大。
《通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本辖区、本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掌握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规定和审批程序。督促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杜绝盲目施救。
《通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立即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不到位、安全防护装备和监测监控设施不齐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特别要督促企业结合现场作业特点,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辨识风险、评定风险等级、有效管控风险,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
编辑戴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