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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童模”保护机制等入选

原标题:最高检发布十大典型案例“童模”保护机制等入选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今天(5月27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其中包括此前引起高度关注的携程亲子园虐童案后检察机关推动的幼托行业治理,以及童模被踹案后建立的“童模”保护机制等。

携程亲子园虐童案曾引发广泛关注,2018年,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在办理社会高度关注的携程亲子园虐童一案中,发现负责携程亲子园日常运营的相关公司均无幼托经营资质。

针对此类幼儿托育机构没有明确的设立标准,也无明确监管部门等管理漏洞的问题,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形成专项报告,推动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计委等16家职能部门又联合制定《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类似幼儿托育机构的设立标准和监管单位。

上述规定出台后,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梳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为全区40余家幼托机构及幼儿园的近80名老师及保育员开展“呵护无忧童年”法治教育,以案释法,强化其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最高检认为,该案是检察机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个案,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的体现。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积极推动强化相关未成年人服务行业管理,预防类似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儿童模特成为新兴产业,同时也暴露出儿童权益保护相关问题。

2019年4月,“童模妞妞被踹视频”在网上流传,童模群体权益保护问题迅速引发社会关注,童模辍学、超时拍摄、遭受辱骂殴打、违法代言等问题凸显。

“妞妞事件”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在省、市两级院的指导下,多次对辖区内“童模妞妞被踹”事发拍摄基地进行走访调查,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滨江区委会商研判,并于2019年5月会签《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童模活动范围,对活动场所、内容、强度等作出详细规定,如规定不得让儿童穿戴有违公序良俗的服饰进行拍摄,不得因童模活动使儿童辍学或变相辍学等。

同时明确童模行业从业人员及监护人的责任,突出强调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童工,不得实施殴打、辱骂等虐待行为等。此外,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必要时,检察机关可通过公益诉讼等形式对童模进行司法保护。

最高检认为,检察机关牵头建立的童模保护机制,共同对童模行业中存在的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给童模穿上“法律保护服”。

具体十大典型案例如下:

最高检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童模”保护机制等入选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新京报记者王俊见习编辑丁天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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