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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明确将按实际支付价格计算

原标题:车购税明确将按实际支付价格计算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肖涌刚)今年7月起,实行19年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将退出历史舞台,由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车辆购置税法》代替。5月24日,财政部税政司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税法落地的相关具体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

《车辆购置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公告则补充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在税率方面,《车辆购置税法》并未进行调整,仍为10%。在计税方式上,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全国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过去消费者购买汽车时,大部分车辆以低于厂家指导价的实际价格进行交易,但是在缴税时却要按照指导价格进行交税,这无疑让消费者多花了钱。在他看来,新法实施对消费者来说是“很好的事情”。

同时,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公告发布后,汽车板块也迎来了快速反弹。当日,港股长城汽车涨幅超8%,吉利汽车涨幅超4%,广汽集团涨超4%,华晨中国、比亚迪股份涨幅超3%。A股市场表现同样强势,多只股份收盘涨停。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还发布了《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明确提出,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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