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高院副院长纵容谁炮制举报他人材料?
撰文|蔡迩一
在落马近半年之后,刘冀民案件的更多细节被披露。
5月24日晚上8时,山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山西省高院原副院长刘冀民被双开,他的问题不少,第一个是“纵容、支持下属捏造炮制举报他人材料并大范围投递”,这样的通报,在一个省级高院副院长身上,并不常见。
他纵容了谁?
在山西高院工作了34年
先来介绍一下刘冀民。
刘冀民,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今年57岁,河北平山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根据简历显示,他从1984年就在山西省高院工作,在经历多个岗位历练后,2001年3月,刘冀民晋升为山西省高院副院长。
2018年12月6日,刘冀民被查,前后算来,刘冀民在山西省高院工作了34年。
“发生在我省临汾市、运城市等地的‘黑砖窑’事件,给受害民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国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引起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新闻媒体也充分关注,作了大量报道。”
2007年7月17日,针对临汾市、运城市等地的“黑砖窑”事件,山西省高院曾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当时介绍情况的,就是刘冀民。
此外,在落马前,刘冀民作为省级法院的副院长,还是山西省方面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一员。
一个细节是,去年以来,山西法院系统多人出事,包括山西省高院原专职委员关中翔,关中翔在2017年7月到了山西省高院工作,和刘冀民共事近1年。
据纪委方面通报,关中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涉黑罪犯被违法多次减刑,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玩忽职守罪”。
纵容了谁?
刘冀民的问题也在昨天得到了披露。据双开通报显示,刘冀民:
纵容、支持下属捏造炮制举报他人材料并大范围投递,造成恶劣政治和社会影响
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接受下级单位工作人员及案件当事人安排的旅游活动
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
违规为亲属介绍代理案件谋取利益,收受礼金,违规在银行入股并分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
此外,他还在司法案件审判、执行和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
他纵容了谁?
政知君注意到,今年4月4日,山西省高院曾有两人被双开——山西省高院技术处原副处长白迎唐、新闻中心原副主任崔杰。
通报提到,白迎唐、崔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因个人诉求未能如愿,挟私泄愤,造谣生事,共同捏造举报内容诬告他人,多批次、大范围投递举报信件,严重损害他人声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在进一步审查调查中还发现,白迎唐、崔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的问题。
严查诬告陷害行为
在以往的报道中,也存在官员教唆、怂恿马某某写举报的情形,典型的比如2018年10月落马的云南省红河州委政法委原书记和建。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2018年8月,和建利用某中学原校长马某某对组织调整其岗位不满一事,断章取义,将上级部门责令该中学整改校园不当标语问题与马某某正常职务调整挂钩,教唆、怂恿马某某写举报信向中央领导、省委领导反映不实信息,并在其诉求内容中添加了“请求组织严惩官僚主义者姚某某”等。
2018年9月24日,和建先后向中央领导,云南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和红河州部分领导干部寄发了本人署名的关于质疑姚某某政绩的公开信,并上传至全国网络举报平台。经省纪委核实,公开信所反映内容均不属实。
不过,省高院领导纵容下属捏造炮制举报他人材料的情况,倒是十分罕见。
这里的一个大背景是,2月20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全文发布。在2019年主要任务部分,报告提到,制定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一系列的典型案件也相继曝光。
2010年至2018年,平顶山市宝丰县杨庄镇柳沟营村党员李国华以强迫交易,侵占、挪用村集体财产,故意杀人等问题线索,持续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局等部门举报陈昌辉(村原党支部书记)。
去年8月,中央扫黑除恶第六督导组进驻河南后,李国华立即向督导组寄去了数封举报信。
接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宝丰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经过两个多月的核查,认定举报内容严重失实。同时,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将有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李国华因此被捕。
不过,刘冀民究竟如何纵容、支持下属捏造炮制举报他人材料,又究竟举报了谁,不妨等等官方的说法。
责任编辑:余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