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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宣传部原部长王永征受贿1600余万元案一审开庭

原标题:泰安市宣传部原部长王永征受贿1600余万元案一审开庭

5月22日,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征涉嫌受贿罪一审开庭。王永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揽、土地开发、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13个单位或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4万余元。王永征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可,表示服从判决,法院将择期宣判。

泰安市宣传部原部长王永征受贿1600余万元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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