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益阳:严查环保问题背后的不作为、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日前,益阳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推进防治污染“百日攻坚战”的四点措施>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扎实有效开展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通知》强调,市纪委市监委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地各部门防治污染“百日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实现全过程、全覆盖的专项检查,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作风不实、把关不严、履责不力,导致污染反弹、整改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律严肃问责。
《通知》指出,监督检查主要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面上督查”与“四不两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查环保问题背后的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行为;严查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行为;严查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查问题线索查办和追责问责不力等行为。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切实追究。同时建立完善容错纠错和激励问责机制,鼓励干部真担当真作为。
《通知》要求,围绕“任务”和“责任”两个关键点为切口检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对照任务书时间表,既检查工作的结果,又检查履职的过程,通过结果倒查履职情况;对照责任分解,既抓不部署不落实的情况,又抓层层转办、推诿卸责的行为。对典型案例一律快查快办,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对工作失职失责、顶风违纪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等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定期发布重点问题督办情况通报和问责通报,以严明的纪律倒逼环保问题整改到位。(益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