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和平中立公投”是危险的政治闹剧(日月谈)
最近,台湾地区前副领导人吕秀莲不甘寂寞抛出“台湾和平中立公投”。所谓“台湾和平中立”是吕秀莲多年来一直鼓吹的滥调,但这次吕秀莲借台湾“公民投票法”修订后“公投”门槛大幅下降之机提出该“公投”,则是向“法理台独”迈出的极其危险一步。所有重视、珍惜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人都应高度警惕,坚决反对。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这次所谓的“公投”提案充满荒谬性。一是“宣布和平中立”的主体资格的荒谬。吕秀莲提案主文为“你是否同意台湾应向国际宣布和平中立?”——众所周知,宣布中立的主体须是国家,但该提案中的“台湾”根本不是国家,只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不具提出中立的主体资格。二是程序上的荒谬性。吕提案原来自行定性为“重大政策之复决”,“复决”在法律意义上即对台湾现行法规或政策的否决或废止,但遍观台湾现行法规或政策,在所谓“中立”问题上并无任何一项明确条款,即该提案欲否决或废止的目标不存在,所以就程序法而言也是莫名其妙——后来吕秀莲在听证会上又称该提案目标为“创制”。从其反反复复可以看出,吕秀莲根本搞不清一些基本常识,纯粹为提案而提案。三是结果的荒谬性。国际社会一个中国格局日益稳固,中国在国际的影响力感召力前所未有提升,该“公投案”即便侥幸通过,其结果也不可能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承认。这一“公投”不仅徒费台湾纳税人血汗钱,而且还可能将台湾推向危险境地。
吕秀莲为什么非要提这个“和平中立公投”案?是她十分热爱和平吗?从吕秀莲有关“台湾宣布中立后可以继续军购,也可以参加防卫性的国际联合军演”等相关发言看,显然就不是个真正爱好和平的人,更不是希望台海和平。其实,从上述种种荒谬性可以看出,吕秀莲提案“醉翁之意不在酒”,其目的显然是企图借“中立公投”凸显台湾是个“国家”,因为只有“国家”才可以宣布“中立”,这点在该提案“理由书”第一、二条中的“中立国的意义”、“中立国的主权权利义务”等文字表述中也暴露无遗;再者,“理由书”第四条中称“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平共存,建立远亲近邻关系”,这更是赤裸裸的“两国论”论调。所以,尽管吕秀莲声称该“公投案”“完全没有涉及宪法和国家主权和领土变更”,但实质上是项彻头彻尾的“台独公投”。
吕秀莲的“和平中立公投”提案如果被台湾“中选会”审查过关并且付诸实施,无疑是十分危险的。2018年1月台湾新修订的“公投法”生效后,“公投”通过门槛大幅降低,加之该提案中的“和平”一词对台湾民众具有欺骗性,因此不排除该案在有关势力操纵下被通过的可能。如果上述情况不幸发生,那么就直接踩到了大陆反对与遏制“台独”的红线,大陆方面必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行反制。更值得注意的是,依照台湾“公投法”第30条规定,“公投”结果具有一定的刚性效应。吕秀莲也声称,如果该“公投”通过,那么台湾地区领导人就必须“依法”宣布“和平中立”。真的走到这一步,那与所谓“台独建国”几无区别,大陆势必坚决予以挫败。“台独”是逆流,是走不通的绝路。奉劝吕秀莲本人、台湾有关方面及时悬崖勒马,否则将会把广大台湾同胞带到极其危险的境地。(作者为全国台湾研究会副秘书长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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