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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函还尚未回复,庞大集团又被上交所细数“三宗罪”

原标题:问询函还尚未回复,庞大集团又被上交所细数“三宗罪”

上交所公布纪律处分决定书,细数庞大集团“三宗罪”,公开处罚庞大集团及有关责任人。

问询函还尚未回复,庞大集团又被上交所细数“三宗罪”

新京报讯(记者王琳琳)5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公布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庞大集团”)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庞大集团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上交所在纪律处分决定书中提到,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后未及时披露。对此,上交所认为庞大集团违反了有关规定,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并认定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3年内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交所细数庞大“三宗罪”

上交所披露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根据证监会于2018年7月3日出具的《行政处罚书》查明的事实,庞大集团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后未及时披露等三方面的违规行为。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首先庞大集团于2015年3月4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系按照《权益变动报告书》口径进行披露,未如实披露庞庆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当时仍实际控制和拥有相关庞大集团股票的事实,且未披露其通过涉案收益互换进行融资的交易安排;其中涉及与滦县横山钢结构有限公司实施收益互换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庞庆华个人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属于庞大集团关联方,信达民公司减持的庞大集团的股票的实际受让方是庞庆华个人控制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股东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存在不真实和重大遗漏,可能对投资者造成严重误导。

其次是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间,庞大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冀东物贸、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合计金额12.19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5%。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均未按照关联交易的规则要求及时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最后“一宗罪”则是,庞大集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后未及时披露。公安机关于2016年10月24日因庞大集团涉嫌内部交易案向庞大集团出具的《调查取证通知书》,庞大集团在《调查取证书》上盖章确认已收到,时任董事会秘书刘中英作为“证据持有人”,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武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亦知悉上述事项;2017年3月27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庞大集团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属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敏感信息,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但公司未对其被调查的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综合这三方面“控诉”,上交所认为庞大集团及其相关负责人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对庞大集团及时任董事长、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庞庆华,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武成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时任董事长庞庆华 3年内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刘中英予以通报批评。

“颠沛流离”的庞大集团

证监会对庞大集团的调查始于2017年;2018年5月庞大集团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表示根据证监会调查显示,庞庆华、庞大集团涉嫌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武成、刘中英给予警告,并分为处以30万元和15万元的罚款。

实际上,庞大集团是2018年4月28日收到的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但直至5月3日庞大集团才公布收到调查通知。当时有证券机构分析师表示,“有很多投资者认为庞大集团是有意晚公布,很有可能给内幕知情人争取了资金出逃的时间,高价买入庞大集团股票的人很有可能沦为接盘侠。”对于本就资金缺乏的庞大集团,遭受证监会的处罚后更是陷入了资金困境。

2018年5月14日,庞大集团出售了旗下5家奔驰4S店的100%的股权,回笼现金6.16亿元。实际上,这5家奔驰4S店被业内认为是庞大集团的优质资产和“利润奶牛”,此番出售更是将庞大集团资金的困境彻底反映出来。

同年10月,庞大集团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发生纠纷,后者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上海金融法院冻结了庞庆华持有的公司股份13.629亿股。据了解,庞大集团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存有资金纠纷,其与海通恒信融资业务逾期金额为1996.5万元,未到期金额7986万元,总计9982.5万元。2018年因资金困境,庞大集团寻求与外部投资者进行合作,但最终该计划流产。

2018年庞大集团出现上市八年后的首个亏损,亏损金额高达61.55亿元,庞大集团的资金困境已经一触即发。因巨额亏损,上交所对庞大集团发出包含33个问题的问询函,要求庞大集团说明清楚其持续经营能力、资产减值、偿债能力、公司业务及业绩情况、关联交易及关联资金往来等问题。上交所要求庞大集团在5月17日前回复问询函,不过5月16日晚庞大集团称由于需要进一步细致核查,无法在5月17日前完成回复的披露工作,已申请延期,但至今庞大集团尚未披露回复内容。

快速扩张后的失速

庞大集团2018年的亏损趋势延续到了2019年,2019年第一季度庞大集团的营收和利润依旧双双下滑,营收约为44.83亿元,同比下滑6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89亿元,同比下滑1168.05%。对此,庞大集团解释为是因为本报告期内经营资金短缺,采购量不足,进而导致销售严重下滑。但事实上,庞大集团似乎陷入了“因资金不足导致采购量不足,进而导致销售下滑,销售下滑进而导致资金不足”的死循环中。

实际上,业内分析认为庞大集团资金短缺的根本是由以往快速扩张导致的。2011年登陆A股之后,庞大集团一直在通过不断买地开店的方式进行扩张,公开资料显示,在2011上市后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庞大集团新增410个经销商店,扩张规模比例在原有规模基础上达到了59%。

不断买地开店的加速扩张方式在为庞大集团赢得市场份额的同时也留下了隐患,造成了庞大集团的债务问题以及今日的资金链短缺难题。庞庆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坦言:“如果当时有选择,不会选择买地,资产太重了。”业内普遍观点认为这样的重资产或将成为压垮庞大集团的最后一根稻草。

因资金短缺制约,庞大集团的卖店卖地换资金的方式虽然简单粗暴,但效果也最为明显,一方面在一定程度解决了庞大集团的资金难题,另一方面出售闲置土地和关闭部分不盈利的4S店也是庞大集团的瘦身计划,不过结果如何还未知晓。

新京报记者王琳琳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截图编辑张冰校对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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