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从严治理非法社会组织和慈善捐助失信问题
5月21日上午,省委宣传部与省委文明办共同举办“加强诚信陕西建设提升诚信建设水平”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省民政厅通报全省非法社会组织和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目前,我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2.9万家。在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益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为治理非法社会组织诚信缺失乱象,省民政厅联合省公安厅,从2018年4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共排查出非法社会组织809家。
今年以来,我省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省民政厅利用民政部开发的全国社会组织执法监察系统,对网络上发布信息的社会组织进行核查,做到早发现、早排查、早处理,及时消除隐患;加大对危害较大的非法社会组织的责任人进行失信惩戒,在“信用中国(陕西)”的失信投诉专栏中增加了非法社会组织投诉模块,并向“信用中国(陕西)”推送了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名单,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征信中;结合民政部即将正式公布的《关于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将情形严重的责任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氛围,全面治理社会组织领域的诚信缺失问题。
为了加大慈善捐助失信惩戒力度,省民政厅明确要求对慈善捐赠领域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慈善组织在评估等级、公益性税前资格扣除、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奖励、发起设立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等方面进行限制。
省民政厅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规范慈善捐助,引导社会组织尤其是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使用善款;配合人民法院将被依法判定在慈善捐赠相关活动中承担责任的捐赠人、受益人列入黑名单,配合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自然人、法人等列入黑名单,强化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失信主体信息互联互通,推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记者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