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据新华社电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2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提出了总体要求和目标: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指出,必须深化改革创新,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加快制修订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等食品安全通用标准,到2020年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指标达到1万项,基本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
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将体系检查从婴幼儿配方乳粉逐步扩大到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研究修订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修订完善刑法中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刑罚规定,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研究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推动农产品追溯入法。加快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
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完善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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