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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进行时 昔日满目疮痍今又绽放新绿

原标题:公益诉讼进行时|昔日满目疮痍今又绽放新绿

【公益诉讼进行时|昔日满目疮痍今又绽放新绿河南光山:检察建议督促林业局依法履职】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胡传仁洪本群)幼苗绽放新绿,昔日被破坏得满目疮痍的小山焕发出勃勃生机。近日,河南省光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王惊雷复查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时,看到眼前喜人的变化,脸上露出笑容。

2018年11月,光山县检察院接到线索,有村民反映方某私自开山取土,毁坏山地和林木等。次日,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到案发现场实地勘察,干警们大吃一惊,约莫足球场大小的山头被挖空,原有的松树被连根拔起,地上全部是碎砂石,站在道路的入口看,如果不是有两旁未破坏的松树做背景,让人以为走进了戈壁滩……

对现场拍照取证后,办案检察官找到了涉案人员方某,经询问得知,2002年7月,方某与李扶村方新湾村民组签订了西蟒蛇山的70亩林地承包合同,承包期为30年,并办理了林权证。

一开始方某在山上种植杉树、茶叶等树木,并建设住房和羊圈。2016年下半年为拓宽道路,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方某将位于其家附近的一个小山包挖成一个观景平台。2018年9月,为扩大种养殖规模,方某分两次将两个山包挖平。随后,办案人员多方走访调查、固定证据,并协调该县国土局对破坏的林地面积进行勘测,最终认定方某实际毁坏林地面积6433.912平方米。

综合调查情况,光山县检察院认为,光山县林业局作为主管部门对方某两次毁坏林地的行为未完全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林地资源遭到破坏。2018年12月3日,该院依法向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方某恢复被毁林地。

收到检察建议后,光山县林业局专门召开会议就检察建议进行研究讨论,之后进行调查,对方某作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最终,方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到处罚通知书后,我们就停止了开挖并且组织工人从去年冬天开始平整土地,目前共栽种了松树苗300余株,油栗树500余株,杨树360余株,都基本成活了。以后我再也不干挖山这样破坏环境的事了。”在回访现场,方某对王惊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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