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承德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承德县磴上镇原副镇长傅占军、扶贫工作站原负责人刘凤博、东三十家子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景平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李景平、刘凤博和傅占军未认真履职,致使东三十家子村村民张某某和李某某分别违规申报食用菌项目和肉鸡养殖项目并通过验收;2015年至2018年,傅占军在东三十家子村贫困户评定工作中把关不严、识别不精准。2019年,傅占军、李景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凤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银窝沟乡德安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双、原村会计李凤祥违规挪用扶贫互助金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张双在任村扶贫互助社监事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由李凤祥经手挪用扶贫互助金9万元归张双个人使用。2015年10月,李凤祥与张双商议后,弄虚作假套取扶贫互助资金8.3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此外,张双、李凤祥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9年,张双、李凤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兴隆县半壁山镇大碌洞村党支部书记张爱军、村委会原主任左桂蒙、会计李翠芹套取基础设施资金问题。2012年,张爱军、左桂蒙、李翠芹违规将10.61万元修护坝工程款用于村集体支出;2014年弄虚作假从村财务账套取2万元用于村其他支出。此外,张爱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张爱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左桂蒙、李翠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丰宁满族自治县苏家店乡小庙子村党支部副书记王素华违规申领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王素华任小庙子村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婆婆重复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3万元。2018年,王素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5.平泉市小寺沟镇万杖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张青、村委会原主任杨树丰违规索取村民财物问题。2011年,在发放2009年度危房改造资金过程中,张青、杨树丰利用职务便利,向王某等3户村民索取6000元。在接受调查期间,张青、杨树丰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2018年,张青、杨树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