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此刻,惶恐压抑的心情终于结束了”
挪用数千万元公款职务犯罪嫌疑人潜逃22年后投案,面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他如释重负————
“此刻,惶恐压抑的心情终于结束了”
“感谢组织的关怀,谢谢办案组的帮助。”日前,外逃22年后投案的石焘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诚恳地说。他交代了违法问题后,显得格外轻松,“这么多年一直在阴影下生活,此刻,惶恐压抑的心情终于结束了。”
22年前,石焘利用自己担任某国有银行南站办事处副主任便利挪用公款,而后仓皇外逃;22年后,经历了到处漂泊、惶恐度日的石焘,最终决定投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部署,南宁市监察委员会对其涉嫌挪用公款问题立案调查,目前已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贪念作祟,坠入深渊
现年56岁的石焘是广西忻城县人。1992年,29岁的石焘因工作能力突出被单位委以重任,担任某国有银行南站办事处副主任,负责主持全面工作。
上任之初,壮志满怀的石焘决定要做出一番成绩。在他的带领下,办事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得很顺利,每年都能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在南宁全行各个办事处负责人个人年度综合素质评定考核中,石焘的总分也是名列前茅。
然而,成绩的背后也暗藏着风险点。工作中,石焘因为联系吸收存款事宜经常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并和部分“心怀鬼胎”的人员交上了朋友。
1994年5月,石焘在未按照规定办理入账手续的情况下,以南站办的名义开具定期存单给储户,再将储户存款交广西某建筑工程公司代表陈某使用。
石焘有过惶恐,但“贪”欲一升就再也无法遏制,他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滑越远。
据调查,1994年5月至1996年3月,石焘担任南站办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相互“配合”,绕过银行监督,在未按照规定办理入账手续的情况下,多次私自决定以南站办的名义开具大额定期整存整取储蓄存单给储户,后将储户存款挪用给陈某、韩某、丁某和莫某等人使用,从中拿取了所谓的“手续费”,其挪用公款金额高达4800多万元。
仓皇外逃,惶恐度日
“陈某为人‘大方’,在找资金方面可以省很多麻烦,所交代的事也都能很好完成。”石焘对办案人员讲起了拉他“下水”的“合作伙伴”。他与陈某的关系迅速“升温”。然而到1995年上半年,陈某的工程款迟迟不能回笼,为了兑付到期资金,石焘只好高息引入资金。越往后,缺口资金越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感觉到危险了。”石焘开始焦虑不安。在和陈某商量事发后如何应对的同时,石焘依旧没有收手,还用同样的方式几次挪用公款交给了他人使用。1996年4月下旬,在陈某的安排下,石焘仓皇外逃,临行前他对单位同事谎称自己“去南京玩几天”,就失踪了。同年4月,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石焘立案侦查。
外逃到某邻国后,石焘以为终于可以结束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没想到,此前信誓旦旦的陈某没有兑现之前的诸多承诺。在陌生的国度,因为语言不通加上举目无亲,石焘的处境十分困难。在一次散步时,石焘还被不明身份的人袭击,当场昏迷倒地,后来住院治疗了十几天才捡回性命。
“感受到还是祖国好。”石焘说。一年后,石焘又辗转回到国内,在云南文山一偏僻乡村躲避。期间,也有到大城市工作的机会,但是因为害怕身份暴露,石焘最后还是选择继续回到云南文山一乡村幼儿园从事管理工作。
“终日惶惶恐恐。”石焘回顾过去的经历说道,“害怕被熟人认出,害怕被抓,乘车都要找隐蔽的地方,躲到角落里,只敢晚上坐车,随便看到一个公安人员都提心吊胆,担心是来抓自己的。”
转眼到了2018年。石焘备受恐惧煎熬,对亲人的思念更是挥之不去。他出逃时,女儿才4岁,20多年过去了,都没有见过面。自首的念头无数次爬上他的心头,但一直没法鼓起勇气。
主动投案,走向光明
近年来,广西按照中央追逃办统一部署,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化解积案为目标,高位推进追逃追赃工作。2018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自治区监委多次与自治区检察院研究会商,稳妥推进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检察院原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所立嫌疑人在逃案件移交和查办工作,其中就包括石焘挪用公款案。
针对石焘的“天网”撒开了,自治区监委追逃追赃部门对所有线索逐一审核,并将石焘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指定由南宁市监委组建专人专班负责石焘追逃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制定追逃方案,强化追逃措施,开辟追逃“绿色通道”,凝聚追逃工作合力,密织追逃天罗地网。
2018年8月,国家监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后,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势宣传。2018年11月,自治区监委在媒体发布一名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主动投案的消息,敦促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看了这些政策宣传,我知道,投案自首是唯一出路,我要抓住这个机会。”在追逃追赃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颠沛流离22年后的石焘最终作出了正确的选择。2018年12月1日,石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石焘投案后,自治区监委指定南宁市监委管辖该案。同年12月5日,南宁市监委报自治区监委、南宁市委批准,对石焘涉嫌挪用公款案立案调查,同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调查期间,办案组同志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详细讲解政策,倾心交谈,从思想打消石焘顾虑,从生活上给予其关怀关爱。“执法人性化,我很感动,后悔回来自首晚了!”石焘由衷地说,他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调查。“现在心情很好,终于结束了提心吊胆的逃亡生活!”石焘如释重负。
“天网恢恢,虽远必追”,外逃不是出路,世上没有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自治区监委追逃追赃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并正告在逃腐败分子认清形势、彻底放弃幻想,早日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