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酒后乘公交前门下车被拒打伤司机脸部并拔走车钥匙
正义网丽水5月16日电(记者范跃红通讯员钟伟锋)5月14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妨害安全驾驶的刘某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1月12日21时许,55岁的被告人刘某饮酒后携带一儿童搭乘由周某驾驶的青田县1路B线公交车前往该县油竹街道,案发时公交车内有十多名乘客。公交车沿青岱路路段行驶至油竹街道某小区站牌后,站在公交车前门门口的被告人刘某在明知公交车前门上后门下规定的情况下,无理要求司机为他打开前门让自己下车。在被拒绝后,刘某以司机言语大声、态度不好为由,对司机进行言语辱骂,两人产生口角。
司机周某见刘某没有从后门下车,便启动车辆继续前行。被刘某见状不顾车辆正在行驶,继续辱骂甚至用手指戳司机周某脸颊。随后司机紧急刹车,车辆停稳后,刘某以自己小孩摔倒被吓到了为由将司机脸部打伤。在被其他乘客拉开后,刘某又上前拔走了公交车的车钥匙。经鉴定,司机周某的伤势为轻微伤。
青田县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