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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长市首例涉黑案件开庭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原标题:安徽省天长市首例涉黑案件开庭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正义网滁州5月16日电(通讯员时宏燕徐存亮)5月15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天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娄某俊、娄某峰、张某文等16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天长市检察院检察长桑胜章出庭支持公诉,天长市法院院长姜维安担任审判长。

安徽省天长市首例涉黑案件开庭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

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娄某俊先后网罗被告人张某文、娄某峰、胡某伟、岑某阳、毛某维、徐某东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持刀追砍、威胁、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打压废旧电线的买卖双方,非法控制当地的废旧电线市场。后在娄某俊的同意和支持下,张某文、毛某维、徐某东采取同样手段,强占针脚料回收市场。之后,娄某俊、张某文又吸纳被告人刘某兵、蒋某宇、潘某洋等人加入,逐步形成以娄某俊为组织、领导者,以娄某峰为领导者,以张某文、毛某维、徐某东为积极参加者,以胡某伟、岑某阳、刘某兵、蒋某宇、刘某科、潘某洋、沈某、王某、王某、叶某容、王某龙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为获取非法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纠缠、聚众造势、恶意举报等手段,在天长市秦栏镇及周边地区多次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当地民营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对当地的废旧电线、针脚料回收市场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并采用多媒体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充分证明了指控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安徽省天长市首例涉黑案件开庭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天长市首例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天长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天长市检察院立即依法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天长市检察院组成了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专班,在天长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倒排工期,加班加点,迅速高效完成了该案审查起诉工作。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决定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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