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将遴选20名青年拔尖人才
5月14日,记者从山西省委组织部获悉,为重点支持青年人才发展,培育壮大人才队伍“塔基”,为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2019年继续开展“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遴选工作(第七批),本批将遴选20人左右。具体申报条件以及需报送的材料,可登录山西组工网(http://www.sxdygbjy.com)“通知公告”栏查询或下载。
据了解,此次申报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人事关系在晋,全职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或所创办、领办企业注册地(企业总部)在省内;出生于1979年1月1日之后;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国家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山西省“百人计划”“三晋学者”支持计划的,不得申报。
申报创新类人才的,需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体育等学科领域或企业技能岗位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文化体育、艺术创作等方面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竞技体育人才应在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三大赛”上获得奖牌;文艺人才应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文艺作品奖项或国际性专业权威性奖项,且有较高知名度。企业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获得全国性荣誉称号。
申报创业类人才的,需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个人拥有企业30%以上股份;企业成立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具体申报渠道为:高等院校,经省教育厅申报,推荐名额12名;省属科研院所,经省科技厅申报,推荐名额6名;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经省卫健委申报,推荐名额6名;省属企业,经省政府国资委申报,推荐名额6名;其他省直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部门申报,推荐名额各2名;省转型综改示范区内的单位,经省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申报,推荐名额4名;各地市经市委组织部申报,地市推荐名额各2名。
对入选者,将给予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支持标准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创新类人才和创业类人才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体育领域创新类人才30万元。经费分三年拨付,用于开展自由选题研究,参加学术技术交流和培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等。
本报记者孟绍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