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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

原标题:4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

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城市同比上涨2.2%,农村同比上涨1.9%;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3.0%,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8%。

具体来看,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七升一降”,分别是:食品烟酒类、衣着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同比上涨5.1%、3.7%、0.7%、0.2%、1.6%、1.6%和1.6%;交通和通信类同比下降1.6%。(记者林侃通讯员孔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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