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南市纪委监委:不断规范扶贫领域案件协审工作
为严格贯彻案件协审机制,规范扶贫领域案件协审工作,山南市纪委监委出台规定,对扶贫领域案件协审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保证扶贫领域案件办理质量。
协审内容明确。市纪委监委要求各承办单位所有办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包括初步核实了结的问题线索,在结案之前均须按照管理权限报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确保办理时限不超、办理程序不偏、处理结论恰当。
协审程序规范。市纪委监委明确要求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初核了结件,实行分级协审负责制。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受理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承办的初核了结件;各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管辖范围内办理的扶贫领域初核了结件。县(区)、乡镇纪委关于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立案的案件,一律实行“县案市审”,重大案件报请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协审,保证案件质量。
复核复查全面。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2018年1月以来作了结处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复核,复核率达100%,对1起初核了结件提出组织处理建议。案件监督管理室依据案件审理室的建议,及时安排核查组进一步核实,有效解决处理畸轻畸重问题的发生。(山南市纪委监委彭川平/责任编辑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