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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与沪苏浙检察机关启动人才智力交流合作

原标题:内蒙古与沪苏浙检察机关启动人才智力交流合作

正义网呼和浩特5月10日电(记者沈静芳通讯员史海峰)5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与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检察机关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启动签约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

据悉,此次交流合作主要采取互派干部交流锻炼、业务培训指导两种形式。在互派干部交流锻炼方面,上海、江苏、浙江检察机关选派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较强检察业务能力的检察官到内蒙古检察机关交流援助;内蒙古检察机关选派三级高级检察官及以下等级检察官,到上述三地检察机关交流锻炼。在业务培训指导方面,根据需求,上海、江苏、浙江检察机关为内蒙古检察机关业务培训提供师资支持,为内蒙古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供咨询和指导,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检察官学院相关培训班次接收内蒙古检察机关派员参训。

来自上海铁路检察院的检察官邵金明说:“我将尽快融入新的集体,适应新的角色,为内蒙古检察事业出力献策,为推进上海市与内蒙古检察机关交流合作作出积极贡献”。来自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项至陵、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陈雷均表示,非常荣幸成为首批交流援助人员,将化压力为动力,恪尽职守,勇于担当。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表示,启动实施四省区人才智力交流合作计划,签署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基层建设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内蒙古专业人才匮乏、带动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希望来内蒙古的交流援助干部尽快融入少数民族大家庭,发挥优势专长,把先进理念、有益经验和创新方法充分运用到边疆检察工作实践中,在祖国北疆大地施展才华、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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