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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原标题:教育部: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新京报快讯(记者冯琪)5月10日,针对个别高校强迫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现象,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严格执行“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等“四不准”规定。

此前教育部曾公布数据,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834万人,当前正值毕业生就业签约的高峰期。教育部称,仍有个别高校要求所有毕业生必须签署就业协议或提供就业证明,暗示就业证明材料将作为论文答辩或证书发放的条件,严重损害毕业生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实事求是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通知中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或邮箱,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牵头负责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对举报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要认真核查,一经核实要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校分管领导、就业部门及院系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在省级范围内予以通报,违反规定的就业工作人员不得再从事就业相关工作。

教育部明确,将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高校、地方、国家三级核查机制。各高校要认真审核本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逐人排查虚假就业等情况。各地要对行政区域内所有高校就业签约和统计工作进行集中核查。教育部将对地方和高校的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随机抽查。

此外,教育部还指出,要规范就业数据使用,就业状况仅作为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经费安排等参考指标,不得硬性挂钩。各高校对院系就业工作进行考核,要综合考量就业状况、收集岗位需求信息、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内容。

新京报记者冯琪校对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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