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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法院与市纪检监察机关会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文件

原标题:东兴市法院与市纪检监察机关会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文件

东兴市法院与市纪检监察机关会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文件

会签现场图5月8日,东兴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光与市法院院长罗治华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该举措进一步加强法院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线索。

《办法》明确了市法院挖掘发现问题线索的职责、日常联络工作流程、线索移送反馈时限、工作纪律和责任等内容。市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线索的,特别是发现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存在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线索,以及国家工作人员渎职、贪污贿赂等腐败的问题线索的,应将相关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市纪检监察机关。市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程序及时办理,并将线索初查处置情况按时通报至市法院。线索办结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市法院。

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为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工作的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市法院同向发力、形成“打伞破网”合力,有利于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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