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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原标题:南宁市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1.武鸣区公安分局原党委委员、副政委黄铭东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2012年,社会人员邓某福(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经黄铭东介绍入股某商行,该商行多次以强迫、威胁的不法手段开拓当地啤酒市场,黄铭东多次收受该商行给予的好处费。2015年1月,邓某福的同伙隆某力等3人因经济纠纷伤人被捕,黄铭东接受邓某福请托,利用职务影响,要求受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从而使隆某力等人获得从轻处罚。此外,黄铭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4月,黄铭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隆安县城厢镇东安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余全洪参与敲诈勒索过路费问题。2012年3月至2016年11月,余全洪等人多次以运输木材车辆压坏本屯道路为由,以阻拦木材车辆的方式,向木材老板索要过路费共计7万元,给当地社会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余全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12月,余全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3.青秀区伶俐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综治办主任闭其伟等人对辖区内黑恶势力组织协调打击不力、失职失责问题。2010年以来,以伶俐镇王京村村民黄清贤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年非法控制当地木材加工业、采砂业,走私冻货污染独岭村卫生环境,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随意恐吓殴打群众等犯罪活动,非法获利123万多元,影响极其恶劣。2019年1月,该组织14名成员被依法审判。因对辖区内长期盘踞黑恶势力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组织协调打击不力,对黑恶势力坐大成势负有责任,2019年4月闭其伟及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蒋必捷,王京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班廷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独岭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明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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