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检察建议统一留痕全程监督
正义网讯(记者欧阳晶通讯员郑燕飞)近日,江西省检察院专门出台检察建议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该省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应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管理,统一留痕、全程监督,向同级党委和大人及其常委会报告本院检察建议工作、重点监督案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争取党委重视和人大支持。
检察建议能否真正见效,质量是前提,监督落实是关键。
江西省检察院从监管、审核等环节入手,提高检察建议质效。根据实施细则,该省三级检察院要将制发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法律政策研究部门要负责对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的审核把关,案件管理部门要负责检察建议案件的流程监控和分类统计,定期从事实证据、释法说理、法律适用、可操作性、整改实效等方面,对检察建议进行质量评查。
同时,对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规定了一系列举措,要求承办检察官在收到被建议单位反馈回函后,应在1个月内对检察建议落实效果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建议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经检察长批准,可采取会商、约谈被建议单位有关负责人等方式,督促、协助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
对事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业改善等重大事项的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不落实、不答复的,发出检察建议的检察机关可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督促整改落实。对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应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违纪违法或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或者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属于法律规定的由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应依法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