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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深挖彻查涉黑案件“保护伞” 涉及政法系统20余人

原标题:柳州:深挖彻查涉黑案件“保护伞”涉及政法系统20余人

“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涉嫌‘6.3’案件‘保护伞’的公职人员9人,包括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原局长赵品初、谢其托、韦海,原副局长韦炳密、韦祖用,禁毒大队原大队长韦香、原副大队长刘志冠、民警蓝乙翔,柳江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韦卫东,以上9人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贪污罪,检察院均已依法批准逮捕。”

 5月8日,柳州市召开“6·3”重大涉黑案件新闻发布会,市纪委监委在新闻发布会上就柳州市柳江区“6·3”重大涉黑案件中涉及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关系网”问题查处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柳州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将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工作同步推进,深挖柳州市柳江区“6·3”重大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严肃查处了包括柳江公安局前后三任局长在内的涉黑涉恶“保护伞”等典型系列案件,取得良好成效。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主动向自治区纪委汇报案件查办情况,为顺利查办案件赢得支持和指导;及时向市委汇报,协助党委履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持协调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共同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

协作配合全面高效。与司法机关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严格依纪依法进行高效精准的调查取证,架构好封闭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快审、快诉、快判,全面提升反腐败工作效率。

监察全覆盖体系严密。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对涉嫌行贿犯罪的“两非人员”(非党员、非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帮助公安机关控制对象,切断他们与外界的联系。通过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提高威慑力,迫使“两非人员”主动交代了向公职人员行贿情况及身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问题,为柳江系列案赢得先机。

调查手段丰富有效。全要素使用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15种调查手段,特别是灵活运用新增的搜查、查封扣押、勘验检查、技术调查等强制性调查手段,极大提高办案效率。

力量整合集中顺畅。针对系列案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长、突破难度大等情况,运用“大兵团作战”模式,通过使用指定管辖,联合县区监委,集合百余名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骨干组成8个案件调查组,采取“1+7”阵型对系列案进行辐射性围歼式调查,充分发挥纪律威慑力,实现“1+1>2”的效果。

警示教育强化震慑。及时发布柳江公安局前后三任局长谢其托、赵品初、韦海等人立案和处理的通报,释放坚决惩腐打“伞”的强烈信号。在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多部门参加的案件通报暨警示教育大会,会后48小时内有23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截至目前,柳江系列案共立案查处31人,其中,公职人员29人,涉及政法系统24人,行政执法和行业主管部门5人;涉及正处级干部2人,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6人。采取留置措施15人,给予1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在立案查处的29名公职人员中,有的充当涉黑涉恶涉毒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为涉黑涉恶涉毒人员提供帮助、打招呼说情、站台撑腰;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有的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下一步,柳州市将不断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向纵深发展,持续压紧压实责任,持续拓宽案源渠道,持续重拳精准打击,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政治长治久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柳州市纪委监委韦荣荣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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