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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原标题:山西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5月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我省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进行解读。4月2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决定从下发之日起,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调整放宽5项户口迁移政策。此次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总的原则和要求是“能放则放、应放尽放”。主要目标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重点推进各类人才和在城镇已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租赁房屋人口在城市落户,破除户籍迁移壁垒,健全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确保“十三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实现36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的实现。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全省统一了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条件,进一步拓宽了学历人员、在校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落户通道。据介绍,此次全面调整放宽的5项户口迁移政策包括:针对合法稳定就业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申请人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针对合法稳定住所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申请人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针对学历人员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只需提供学历证书,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我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针对在校大学生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在校学生只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证明材料,本人即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针对技术技能人才放宽落户政策,规定了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只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本人即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为不折不扣尽快使这一重大政策启动、落地,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一网通一次办”等便捷的办事办证渠道,通过各种便民方式,努力为符合条件的落户人员提供快捷、优质服务,千方百计促进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另据了解,2015年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全省城镇人口由2014年的1192.72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1443.5万人,累计增加250.78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33.86%增长到40.859%,累计增长6.99个百分点。(雷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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