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教育厅通报四起中小学教育“微腐败”典型案例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苏季)2019年春季开学后,黑龙江省教育厅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教育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通报了四起“微腐败”案件的查处情况,包括收受礼金、有偿补课、违规办班等。
班主任收受礼金被调岗
通报显示,哈尔滨市兆麟小学教师焦红蕊存在违规收受家长礼金问题。
焦红蕊系哈尔滨市兆麟小学三年二班班主任。从2016年9月9日至2018年3月7日期间,焦红蕊通过学生王XX、孙XX和毛XX家长微信转账方式收取红包金额共计2000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焦红蕊行政记过处分,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
两名教师有偿补课被处分
根据通报,佳木斯市桦南县第二小学教师周桂波和绥化市绥棱县第四中学英语教师宋雪岩存在有偿补课问题。
周桂波系佳木斯市桦南县第二小学教师。2019年1月8日,周桂波利用寒假期间,在桦南县百福小区自家房屋对9名在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每名学生收取补课费400元,到1月9日补课行为被县纪委查获,补课费用尚未收取。
桦南县教体局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周桂波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先模和晋级资格,取消2019年第13个月奖励工资,调离班主任岗位,由学校负责安排工作,并在全校教师大会通报批评。
宋雪岩系绥化市绥棱县第四中学英语教师。2018年11月24日起,宋雪岩利用每周六、周日8:00至9:00时间,在绥棱县金兰大市场院内商服北1号门市,组织11名学生有偿补习英语课,补课到12月14日结束,补课结束后预计每生每月收费240元。
绥棱县教体局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宋雪岩行政记过处分,2018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扣发第13个月奖励工资,2年内不得晋级。
违规办班或丢工作
七台河市第十六中学英语教师宋美龄存在违规开办补课班问题。
宋美龄系2017年聘任教师,担任第十六中学一年一班班主任,兼一年一班、二班英语课。其与丈夫宋立国在汪清湖小区18#2单元101、102室开办补习班,利用每周一至周五17:00至20:00,以及每周六、周日时间为45名初中学生补习英语和数学,每月每生每科收费200元。
七台河市教育局依据《七台河市教育局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建议市第十六中学与宋美龄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另外,通报指出,对极少数仍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教师,坚决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
据了解,今年3月,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全省高校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起,至2020年秋季寒假结束,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行为。
新京报见习记者苏季编辑潘灿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