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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微信群召集成员寻衅滋事聚众斗殴

原标题:建微信群召集成员寻衅滋事聚众斗殴

本报5月5日讯(记者赵莎通讯员刘瓅)成立“三龙会”微信群,多次召集成员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近日,由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冯功鸟等4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4月29日,琼山区检察院召开“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案的进展情况。

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12月起,被告人冯功鸟等人成立“三龙会”微信群(冯功鸟为群主,群员来自龙塘镇、龙桥镇、龙泉镇共200余人)。冯功鸟多次召集“三龙会”成员刘焕瑚、朱才风等多人在琼山区府城地区的酒吧进行闹事、打人、打砸财物,造成财物损失4万多元;通过“三龙会”微信群纠集被告人刘焕良等十几人持器械实施聚众斗殴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追究冯功鸟等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今年3月21日,冯功鸟等4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由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月23日,琼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冯功鸟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朱才风有期徒刑五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刘焕瑚有期徒刑五年,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刘焕良有期徒刑五年。

据了解,冯功鸟等4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是琼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典型涉黑涉恶案件。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琼山检察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部署,成立扫黑除恶办案组,采取“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9件46人,受理移送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3件6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件46人,向法院提起公诉7件15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件18人。其中,2人作不起诉决定,7件15人已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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