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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建立“四不一报告”制度 斩断“提篮子”黑手

原标题:邵阳:建立“四不一报告”制度斩断“提篮子”黑手

为规范权力运行,坚决刹住“提篮子”、打招呼、谋好处的歪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日前,邵阳市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严禁“提篮子”谋取私利规定建立“四不一报告”制度的通知》。“四不一报告”,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遇到有人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行为的,一律“不信、不见、不理、不办”,并如实登记、报告。

《通知》要求,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公共资源交易、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许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财政项目资金分配等领域,充当中介,以居中斡旋、提供帮助、与他人(个人或者单位)合作等方式,为他人获取利益、谋求私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遇到有人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医药购销以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国有产(股)权、水权、林权、碳排放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中“提篮子”;在项目报建、规划许可变更、容积率调整、用地性质改变、违法建设处置等房地产开发领域中“提篮子”;在矿业权审批、特许经营权许可、资质资格认证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中“提篮子”;在资产经营处置、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以及投融资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提篮子”;在存贷款、债券、股票、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业务中“提篮子”;在环保、交通、产业发展、农业、教育、科研等财政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和使用中“提篮子”,一律“不信、不见、不理、不办”,并如实登记、报告。

《通知》强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的行为,违反“不信、不见、不理、不办”规定,或者不登记、不报告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相关单位领导授意不登记、不报告的,从严从重追究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深入整治“提篮子”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应深化监督责任,做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执行本通知不力,导致本地本单位“提篮子”问题突出的,一律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监督责任。(邵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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