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5月新法: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实施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原标题:5月新法: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实施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5月新法:送来法治的暖意

5月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等一批新法正式实施,为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送来法治的暖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为建设法治政府添砖加瓦

近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自5月15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亮点主要有: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内涵、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原则之一,强调了信息公开的合法性。《条例》明确,15类信息应主动公开外(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新增内容),还要求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及其部门、乡(镇)政府应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条例》还要求,行政机关应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此外,《条例》对不予公开信息的种类予以了明确,即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安全和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类信息一般不予公开,以及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可以不予公开。

方式上进一步多样化,强化便民服务要求。修订后的《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更加明确广泛,可采用多种媒体方式公开。《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程序上进一步完善,对不合理要求进行规范。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条例》明确,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下称《方案》),《方案》多措并举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主要举措有: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方案》提出,自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下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自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次年4月30日。自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次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各省要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同时,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

此外,《方案》还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等。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让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为顺应安全生产现实需要,健全预警应急机制,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日前应急管理部发布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有:

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进行整合。《办法》将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关规定进行了整合,合并制定为一个部门规章。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推进便民服务。《办法》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归并精简了诸多事项:一是合并资质等级,取消评价检测机构的甲级、乙级分级设置,分别整合为安全评价资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二是压缩审批层级,将安全评价资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统一交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批。三是取消评价检测机构从业地域限制。四是取消评价检测机构计划性数量限制。五是精简许可范围。六是将资质有效期由三年延长为五年。

《办法》还明确了安全评价机构的准入条件,并对事中事后监管和政府监管行为进行了规范。

相关阅读:
今年东莞或迎城市更新爆发年 官员对抗黑老大遭报复:祖坟被挖 不得不辞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