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清失联男孩”母亲获刑,标清爱与谣的边界
▲我们视频截图
曾经轰动一时的“乐清失联男孩”案有了结果,4月29日上午,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乐清失联男孩”母亲陈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案,并当庭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这是最近几年“编造虚假信息”被处罚最严重的一次。尽管舆论对陈某的刑事责任有预期,一年三个月的刑罚还是有点出乎预料。但浏览网友评论会发现,又有相当多的人认为“判轻了”。
网友的义愤不是没有道理。案发时,此事惊动了整个网络,很多网友都参与了“寻人”。乐清当地出动600多警力进行搜救寻找,媒体也广泛参与,这是声势最大的一次寻人。
陈某的行为,不仅透支了公众的信任,也极大地浪费了公共资源。公诉人认为,陈某的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尽管这没有写入判决书,却也是量刑的一个参考。
相比之下,辩护人的辩解显得无力。陈某是因为丈夫有外遇长期不回家才出此下策,她的处境让人同情,但却构不成可以从轻处罚的理由。
陈某问题的症结,恰恰就在这种“公私不分”。她为了争取自己的老公回家,编造和策划了儿子走丢的故事。在警方已经介入,出动大量警力,并且形成广泛社会动员的情况下,她也没第一时间承认错误,一直“演下去”,最终是警方“破案”,找到她的儿子,真相才大白天下。
或许陈某报假警时,并没想到会闹这么大、影响这么恶劣。但在互联网以“转发就是帮助”拉低了“善意介入”门槛,又以裂变式传播扩大了其负面效应的背景下,失控很难避免。
到头来,此事对公共情感伤害极大,也让网上流行的寻人陷入尴尬境地。当时有不少媒体讨论“以后还要不要相信网络寻人”的问题,这足以说明类似的谎言,对公共道德造成严重破坏。一起广泛传播的“老年人讹诈”,就足以让很多人“不扶”,陈某的行为也有同样的效果。
互联网时代多少有点“爱心泛滥”的味道,人们乐于举手之劳转发那些能帮助他人的信息。这样的善意,其实也是社会道德的基础,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社会善意一旦破损,想要修复就变得困难。当更多网民用“呵呵”来表示不信任的时候,最终受伤的是整个社会。
但是,在过去几年确实也有很多类似的“出于爱心”而编造、传播的谣言,最典型的就是各地的“抢孩子”传闻,很多都是因为警方及时介入辟谣,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陈某的故事编得很逼真,更显“主观故意”,是这一类事件的极致形式。此案的判决,有利于提醒人们法律的边界在哪里——而它其实是清晰、真实、有力的。
□张丰(媒体人)
编辑陈静校对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