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为董秘:任正非只有否决权,而不是决定权
华为心声社区发布了华为董事会首席秘书江西生于4月25日,在总部深圳接受多家国际媒体采访的纪要。采访中,他回应外部媒体关于华为股权制度和治理机制的关切问题。江西生称,任正非拥有重大事项否决权,不是所有事项都否决,只有否决权,而不是决定权。任正非对华为的影响重点是通过思想和管理的哲学来进行,而不是通过他的否决权实现。
有观点认为,华为分配的不是股权,而是一个合约的利润分配计划。江西生回应称,事实是华为员工要交钱进来,去参与利润分配,并承担有可能减值的风险。还要选举持股员工代表来行使权利,所以华为股权分配计划不是一个利润分享计划,而应该是一个股权计划。
股权分配计划不是利润分享计划
江西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因为不是员工直接登记为股东,不是华为直接的股份,所以叫虚拟股票。华为工会股份是全部对应到每个持股员工。公司的利润完全由持股员工享有,也可以不分配,也可以分配一些,也可以留一些用于以后年度发展。如果华为亏损,股票价值就会降低。一股一票选举持股员工代表行使这部分股份的权利。所以股东权利是由持股员工选举的代表行使的。
江西生从四个方面说明,该计划并非利益分享计划。第一,利益分享计划不可能行使这种权利。第二,利益分享计划不一定要掏钱。第三,利益分享计划不可能造成自己的损失。第四,利益分享计划在清算时不会有权利分享剩余资产。
华为的虚拟股定价是每年根据KPMG审计的财务报告计算出来每股净资产的价值,此外要刨去这一年的分红。虚拟股员工内部不可以互相转让。每年员工也可以申请回购一部分。如果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会回购,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时,离开公司可以保留股票。
否决权轻易不会使用
江西生表示,任正非拥有重大事项否决权,不是所有事项都否决,只有否决权,而不是决定权。任正非对华为的影响重点是通过思想和管理的哲学来进行,而不是通过他的否决权实现。
江西生告诉媒体,任正非的重大事项否决权具体有哪些有着明确的规定,“在华为有一个治理章程,治理章程很明确规定了哪些方面,例如公司的资本增资、资本结构调整,治理章程、重大治理文件的修订,包括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候选人提名方面有否决权。这种否决权轻易不会使用的。治理章程明确地规定了各个治理机构包括持股员工代表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权利以及相互之间制衡的关系。”
工会法意义上的组织与作为员工持股的载体,运作相互独立
华为有9万多员工通过工会来持有公司股份,所以华为是100%由员工持有的公司,没有任何外部政府或者是机构。企查查数据显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正非持股比例为1.01%,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为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8.99%。
江西生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股东时有一个人数限制, 50人的限制,如果作为非上市的股份公司,人数限制是200人。在华为,持股人数远远超过200人。华为的员工是没有办法直接登记为公司的股东,无论是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改为股份公司。所以,这种情况下只是用了工会作为一个员工持股的载体和平台。这种做法也是有法律依据的,2001年深圳市政府颁布了公司内部员工持股规定,早期中国许许多多企业都是采用这种方式。像中国平安、深圳万科、联想等企业都曾经用工会作为持股的载体来进行员工持股。现在有很多其他企业还是以工会作为股东来登记进行员工持股。
江西生透露,华为工会方面,中国有工会法,华为按中国工会法的要求设立工会。但是作为员工持股的载体和平台,两个方面是独立运作的。华为工会是在深圳市工会注册登记的一个组织,工会委员会是根据工会法要求,由工会内部选举产生的一个管理机构,并不是由上级工会指派。华为现在工会委员会有7个成员。而持股员工代表会,是工会作为持股平台来代表持股员工行使股东权利的机构,是由持股员工一股一票选举产生的,目前有115个成员。“一般来讲工会是指法人组织,是根据工会法要求登记的基层工会组织。工会委员会是工会中的管理机构。在中国工会管理的相关文件中,有时两个概念也会混用。为了区分这两个概念,一般来讲工会是指法人组织,工会委员会是指管理机构。”
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工会其管理机构是持股员工代表会,是要履行持股员工的股东职责和义务。遵循的法律主要是中国的公司法和国家部门的一些关于内部员工持股的管理规定,在深圳市有一个公司内部员工持股规定。
新京报记者马婧编辑刘晓阳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