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林芝市纪委监委:着力探索审理工作新思路扎实做好审理“后半篇文章”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林芝市纪委监委从队伍建设、制度创新、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强审理工作探索研究,全面提升审理队伍水平,着力探索审理工作新思路,扎实做好审理“后半篇文章”,取得积极成效。2018年9月,林芝市纪委监委被确立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联系点(中纪委案件审理室在全国省级联系点共20个,地市联系点共10个),主要对林芝市案件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业指导。
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全市审理队伍水平。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狠抓队伍建设中“青年干部”这一关键环节,通过“以案代训”“跟班交流”的方式,对7县(区)案件审理人员开展轮训。同时,创新干部培训方式方法,将市纪委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干部派往案件审理室脱产跟案,加深了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升了办案人员证据甄别、程序审核把关、法条适用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着力创新审理方式,探索审理工作新思路。为改变各县(区)无审理机构、无专职审理人员,自办案件全部提级审理的“倒金字塔”执纪审理工作模式,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立足实际,在全区首创案件审理权限试点工作,将科员以下轻处分案件交由各县(区)纪委监委自行审理,倒逼各县(区)纪委监委成立案件审理室,打造“有单独办案场所、有专用章、有主审和协审人员、有规章制度”的案件审理“四有”模式。截至目前,审理权限下放已实现7县(区)全覆盖,各试点单位先后成立案件审理室,均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案件审理工作。2018年,林芝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审理案件142件223人,挽回经济损失1091万余元,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无申诉案件。
着力健全审理制度,做好审理后半篇文章。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全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下发《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考察公示暂行办法(试行)》,在受处分人员影响期满时,通过谈话等方式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情况、悔改表现,并对其进行党纪法规教育,同时对处分决定宣布、年度考核等影响性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予以公示。《办法》实施以来,共解除2018年4月16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出台前给予的行政处分12人次,恢复党员权利2人次,在保证党纪条规严肃性的同时,充分体现了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增强了执纪审查、调查的综合效果。
下一步,林芝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强与中央纪委审理室的请示汇报和沟通联系,当好信息“探头”和参谋助手,持续发挥示范引导、制度创新等作用,不断加强审理工作力度,助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再上新阶。(林芝市纪委监委常宽谢永德/责任编辑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