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泉法院:巡回审理农村典型案件助推新民风建设
陕西法院网讯近日,石泉法院饶峰法庭在辖区云雾山镇银杏坝村村委会党建活动日干部群众集中学习之际,巡回审理以鲁某某赡养案为代表的三起典型案例,将农村党建、新民风建设和巡回审理相结合,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新民风建设效果。
这三起案件分别为父子四人之间的赡养纠纷、村民与村组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以及邻里之间的土地转包合同纠纷案件。法庭在立案时便考虑到此三种案件在农村具有典型示范效应,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遂决定在银杏坝村村委会就地审理,同时将开庭日选在该村党建活动日当日,以便于最广泛的吸引干部群众旁听庭审。
法庭首先审理了鲁某某诉其三个儿子赡养纠纷一案,庭审时法官通过讲情释法,将赡养父母的道德意义与法律意义深刻阐明,指出赡养父母不仅仅要提供物质条件,更要在精神上对老人予以关怀,避免“子欲养而亲不在”的局面,使被告三人深受触动,并且在司法局干部与镇村干部的协助下,协调原被告父子四人达成了赡养协议,父子四人握手言和,法庭还现场免收了当事人的诉讼费用。旁听的干部群众们也深受教育,孝亲敬老的新民风观念深入人心。
之后,法庭继续审理了该村村民章某某与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村民储某某与毕某某土地转包合同纠纷等两起涉及土地承包与转包的案件。通过庭审,梳理了案件的来龙去脉,也向当事人和旁听群众释明了有关土地承包、转包的法规政策,将双方的争议纠纷抽丝剥茧。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章某某与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当庭宣判,储某某与毕某某土地转包合同纠纷有待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进一步进行调解协商。
旁听的群众表示,此次村上的党建活动日十分有意义,即学习了党的政策方针,也旁听观看了意义深刻的庭审,让他们在思想上受到了很大的触动教育,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道德观念也得到提高,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多多举办。
据悉,石泉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巡回审判工作,通过法官到案发当地现场巡回审理农村赡养、土地纠纷等典型案件,巡回审判率已达15%,既方便群众诉讼,也起到了化解矛盾、宣扬法治与新民风的良好带动作用,深受辖区干部群众的欢迎与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