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硕博入户取消社保参保年限限制
信息时报讯(记者吴瑕)继今年年初放宽入户限制后,近日,广州人才引进政策又有惠民新政出炉。《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月22日正式实施,明确取消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入户社保参保年限限制。同时,对于引进人才申报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今后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还可以选择个人直接申报入户。
今年年初,广州市启动新一轮迁入户政策。新的迁入户政策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户口迁入广州市的前置条件,入户年龄限制也较此前分别放宽了5岁。广州人才引进实施细则中对于社保年限的要求也做出的重大调整。其中,新政取消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等三类人员的入户社保参保年限限制,仅要求在“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保”,也就是说上述人员在广州市现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即可,而无须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同时,新政对于本科生、具有中级职称等人员则要求“须连续缴满半年社保”即可申请入户。
对于来穗就业创业的留学人员,对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要求由原政策的6个月时间调整为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只需有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留学人员缴纳本市社会保险费的时间仍为6个月。
过去,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必须要有相关人事户头,而一些中小型民企往往不具备这一资质,因此职工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时,必须委托拥有这一资质的人才市场办理,这当中也衍生了不少的手续和收费。
记者留意到,本次新政对于引进人才申报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既可以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外,也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还可以选择个人直接申报入户。
同时,本次新政实现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的“一步到位”:首次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入户分离,同时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申报流程进行了简化,明确来穗就业或创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原来的先到人社部门办理接收、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调整为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公共政策研究专家、户口网负责人余梁介绍,“过去外地应届毕业生想落户广州,须毕业前在广州相关部门办理接收函手续,再返校办理相关派遣手续,然后再回到广州办理落户。”新政对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入户,真正实现了“秒批”。
学历类人才入户条件变化
放宽入户年龄
本科35周岁→40周岁
硕士40周岁→45周岁
博士45周岁→50周岁
取消社保参保限制
硕士、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
原来: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
现在: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保(有记录即可)。
人才申报方式变化
原来:一些中小型民企必须委托人才市场办理。
现在:引进人才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外;通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可以选择个人直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