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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系统又添全国性荣誉

原标题:我市检察系统又添全国性荣誉

4月26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湟中县人民检察院近日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2016—2018年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这是青海省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也是继获批“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单位”后又一全国性的荣誉。

据悉,自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湟中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把青少年维权工作作为需要用真情、用温度传递的爱的事业,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室,建立“未成年人心灵驿站”,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全方位打造未检维权工作品牌。建立了公检法司交流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分案报送制度,与法院建立刑事案件衔接配合机制,与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通道,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拍摄了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微电影《枯树下的少年》,多形式宣传未检工作。在审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体现人性化关怀,把“打击犯罪”与“心理关爱”相结合,真情帮教保护。同时,深入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加强与各学校的协作,利用学校特定的文化传播空间,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上升态势,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稳定。

今后,湟中县检察院将依托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检察长进校园”和“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创建富有湟中检察特色的未检工作品牌,让检察蓝成为青少年的保护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把“保护伞”,筑就一道绿色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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