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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抢劫、敲诈等手段控制长途客运经营 涉黑组织35人被诉

原标题:用抢劫、敲诈等手段控制长途客运经营涉黑组织35人被诉

正义网平凉4月26日电(记者南茂林)4月15日至20日,由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文等3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这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市办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崆峒区检察院指派5名员额检察官、5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庭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文自2006年9月刑满释放以来,纠集笼络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郭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追讨赌债、高利贷,多次非法拘禁他人,通过抢劫、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手段对平凉至银川的长途客运线路控制经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270余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共实施犯罪31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9个罪名。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出示了该案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笔录、被害人陈述笔录、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证据,有3名证人出庭作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针对本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各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当庭表示认罪或部分认罪。

甘肃省检察院派员与平凉市两级检察院干警现场观摩庭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共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因该案重大复杂,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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