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
4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25日上午,在预备会议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斌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说明,听取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加强养犬管理是一项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工作。近年来,不规范养犬行为造成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已实施近七年的《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据悉,此次修订针对现行条例的不足,进一步明确养犬管理工作的内容、重点,细化养犬人的行为规范和依法查处程序,为规范养犬行为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太原市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议案的说明、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市法检两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报告、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关于人事任免事项提请报告的审议报告。
25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爱萍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太原市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表决通过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表决通过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名单(以上有关决定、公告、名单见太原日报今日第2版)。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