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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逐步取消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行政级别

原标题:山东:全省高校逐步取消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行政级别

来源:大众日报·山东政事

推动省属高校争创国内一流,实施“双十”重点建设工程,重点建设10所省属本科高校和10所高职院校。

逐步在全省高校取消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行政级别,推动高校完善院长选聘制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试点实施高校职员制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

严格学习过程管理,强化学风建设,全面整顿教学秩序,规范课堂纪律和学习行为,加大过程考核比重,加强学生品行考核,严把毕业出口关。

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逐步建立与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结构布局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空间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市加快大学城建设,推动高校集群发展。

高校通过社会捐赠、社会服务、科学研究等多种方式筹集办学经费,学校自筹经费要逐步达到办学经费总额的30%左右。开展收费改革试点,由高校根据培养成本、财政拨款及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标准。鼓励各市与高校主管部门至少共建1所高水平高校,给予高校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近日,经山东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附后),明确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2-3所高校在若干学科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20所左右高校在同类型高校中达到国内一流水平,40个左右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使我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支撑和引领现代化强省建设。

《意见》重点围绕着力推进一流建设、着力调整优化结构、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教师素质、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等方面,就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

推进一流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支持驻鲁部属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将学校发展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推动省属高校争创国内一流,实施“双十”重点建设工程,重点建设10所省属本科高校和10所高职院校。深化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遴选40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强化建设,争创国家一流学科,推动高校建成800个左右国家一流专业。全面落实国家、省人才引进政策,支持高校引进急需紧缺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实现高层次人才数量倍增。

调整优化结构方面,《意见》提出,做大做强研究生教育,新增5—10个硕士或博士授权单位、300个左右学位授权点。要优化高校和学科专业布局,逐步建立与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结构布局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空间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市加快大学城建设,推动高校集群发展。建立项目引导机制,引导高校围绕我省重大战略和“十强”产业需求,主动布局一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等学科专业,及时调整特色不鲜明的学科和就业前景不好、市场需求不高的专业。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意见》强调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大格局。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高校制度,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到高校为师生讲思政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定我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推进校企协同、教科协同育人,试点实施应用型本科高校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联合培养模式。深化学分制改革,推行学业导师制度,强化学风建设,全面整顿教学秩序,规范课堂纪律和学习行为,加大过程考核比重,加强学生品行考核,严把毕业出口关。

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加强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统筹规划与系统布局,建设100个左右山东省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培育建设30个左右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设立一批竞争性重大基础研究和重点技术研发项目,支持高校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

提升教师素质方面,《意见》指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严把选聘考核晋升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教学名师和团队“双千”计划,遴选培养千名省级教学名师、千个省级教学团队,造就一批教育家型教师和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支持高校完善内部考核奖励制度,改革教师评价体系,大力破除“五唯”,把教学工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考核的重要条件;完善教授上课制度,每人每学期至少为本科生讲授1门学分课程;完善绩效奖励办法,增加教学业绩比重,加大奖励力度。

关于推进改革开放,《意见》明确,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举办二级学院,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和师生交流等。鼓励高校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合作办学。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引进“双一流”高校和高水平科研院所,联合我省高校合作设立研究生院、研究院,共同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建立省属高校管理人员赴部属高水平大学挂职锻炼制度。逐步在全省高校取消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行政级别,推动高校完善院长选聘制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试点实施高校职员制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

为强化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和保障,《意见》指出,要选优配强高校领导班子,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竞争性项目财政经费投入力度,逐步使高等教育生均拨款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拓展学校办学经费来源,支持高校通过社会捐赠、社会服务、科学研究等多种方式筹集办学经费,学校自筹经费要逐步达到办学经费总额的30%左右。开展收费改革试点,由高校根据培养成本、财政拨款及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标准。鼓励各市与高校主管部门至少共建1所高水平高校,给予高校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意见》明确,建立高校分类管理与评价体系,按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预算管理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高校高质量发展情况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

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经济社会需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强化特色、重点突破,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2—3所高校在若干学科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20所左右高校在同类型高校中达到国内一流水平,40个左右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使我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支撑和引领现代化强省建设。

二、着力推进一流建设

1。创建一流大学。支持驻鲁部属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将学校发展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推动省属高校争创国内一流,实施“双十”重点建设工程,重点建设10所省属本科高校和10所高职院校。

2。打造一流学科专业。深化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遴选40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强化建设,争创国家一流学科。持续实施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建设,建立专业认证奖励制度,推动高校建成800个左右国家一流专业。

3。建设一流课程资源。启动省级优质课程和规划教材建设计划,建设500门左右国家级、1500门左右省级优质线上线下课程,500种左右省级优秀教材。加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建成50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立全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4。培育一流人才。全面落实国家、省人才引进政策,支持高校引进急需紧缺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鼓励高校以重点科研平台或学术团队为载体,充分赋予其人才聘用、薪酬待遇、经费使用、项目组织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打造人才聚集高地,引进和培养一批一流人才,实现高层次人才数量倍增。

三、着力调整优化结构

5。调整教育类型结构。做大做强研究生教育,新增5—10个硕士或博士授权单位、300个左右学位授权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并鼓励省属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合作,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稳步发展本科教育,逐步取消硕士授权高校专科生培养。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

6。优化高校和学科专业布局。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逐步建立与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结构布局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空间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市加快大学城建设,推动高校集群发展。建立项目引导机制,引导高校围绕我省重大战略和“十强”产业需求,主动布局一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等学科专业,强化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重点建设一批新兴交叉学科集群,扶持一批基础学科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科,及时调整特色不鲜明的学科和就业前景不好、市场需求不高的专业。

四、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7。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落实高校党委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大格局。实施思政教育提升工程,鼓励思政课教师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丰富教学内容;鼓励专业课教师挖掘课程德育元素,推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教育有机融合;充分发挥我省红色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优势,丰富思政教育资源,彰显齐鲁特色。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高校制度,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到高校为师生讲思政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

8。深化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因校制宜,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制定我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推进校企协同、教科协同育人。深化校际合作育人,试点实施应用型本科高校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联合培养模式。

9。严格学习过程管理。深化学分制改革,推动学生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学习。推行学业导师制度,指导学生按照不同发展需求,制定个性化修读方案。强化学风建设,全面整顿教学秩序,规范课堂纪律和学习行为,加大过程考核比重,加强学生品行考核,严把毕业出口关。

五、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10。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强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统筹规划与系统布局,建设100个左右山东省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培育建设30个左右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

11。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设立一批竞争性重大基础研究和重点技术研发项目,支持高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需求,开展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研究,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

六、着力提升教师素质

1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严把选聘考核晋升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全面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13。强化名师引领作用。实施教学名师和团队“双千”计划,遴选培养千名省级教学名师、千个省级教学团队,造就一批教育家型教师和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立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制度,完善名师传帮带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14。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支持高校完善内部考核奖励制度,改革教师评价体系,大力破除“五唯”,把教学工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考核的重要条件,把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社会服务业绩同等对待;完善教授上课制度,每人每学期至少为本科生讲授1门学分课程;完善绩效奖励办法,增加教学业绩比重,加大奖励力度。完善教育教学研究立项和教学成果奖励机制,引导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

七、着力推进改革开放

15。扩大国际交流。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举办二级学院,提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质量,强化职业教育对德合作。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和师生交流等。鼓励高校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合作办学。

16。加强国内合作。创新合作办学机制,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引进“双一流”高校和高水平科研院所,联合我省高校合作设立研究生院、研究院,共同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建立省属高校管理人员赴部属高水平大学挂职锻炼制度。

17。改善内部治理。指导高校修订学校章程,加强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逐步在全省高校取消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行政级别,推动高校完善院长选聘制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试点实施高校职员制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

八、强化领导和保障

18。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选优配强高校领导班子,注重领导干部专业互补、梯次配备、优化结构。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高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9。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竞争性项目财政经费投入力度,逐步使高等教育生均拨款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完善生均定额拨款制度改革,依据专业评价结果,实施浮动拨款。拓展学校办学经费来源,支持高校通过社会捐赠、社会服务、科学研究等多种方式筹集办学经费,学校自筹经费要逐步达到办学经费总额的30%左右。开展收费改革试点,由高校根据培养成本、财政拨款及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标准。鼓励各市与高校主管部门至少共建1所高水平高校,给予高校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20。加强考核与评价。建立高校分类管理与评价体系,按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预算管理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高校高质量发展情况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

作者:赵君王桂利;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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