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施行26年后《产品质量法》将迎来“大修”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自1993年颁布实施后,《产品质量法》迎来首次大修。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4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产品质量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暨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起草组第一次联席会议,《产品质量法》修订全面启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产品质量法》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世宏指出,修订以筑牢产品安全底线、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为目标,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方向,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根本,以创新监管机制、优化市场环境、完善责任体系为重点,使《产品质量法》成为维护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推动质量提升的有力支撑、创新质量管理的有效规制,推动实现我国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田世宏要求,修法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创新;坚持科学立法,完善治理体系;坚持民主立法,提高修法质量;兼顾好政府与市场、继承与创新、权利与义务、质量法与其他法、国内与国际等五个关系。同时,要求当前要着力做好评估调研、理论研究、协同配合三项工作。
背景:
上世纪90年代,产品质量低、经济效益差、物质消耗高,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1993年9月1日起《产品质量法》正式施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开始有法可依。
此后,《产品质量法》分别于2000年、2009年、2018年先后进行三次修正。
新京报记者许雯编辑樊一婧
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