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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11地试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价格折半

原标题:北京等11地试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价格折半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进展如何?进口抗癌药降税降价成效怎样?记者今日(4月25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11个试点城市已全部启动试点,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2%。此外,各地抗癌药降税降价政策已在全国落地。

今年年初,国家组织在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薛海宁介绍,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医保局分别出台配套措施,对保证中标药品质量、做好中标药品的配备使用、落实医保保障等作出要求。

“11个试点城市从3月份起陆续发布实施方案,并于4月1日前全部启动了试点工作。总体来看,试点工作稳步实施,预期的改革效果初步显现。”薛海宁进一步解释说,药品价格有效降低,发挥以量换价的优势,试点地区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2%,非试点地区价格联动,部分未中选品种企业主动降价争取试点以外的市场,药价整体呈明显降低趋势。

同时,仿制药替代原研药进程加速。薛海宁介绍,25个中选品种中有22个是仿制药,仿制药市场份额迅速提升,同时一致性评价工作持续推进。

另外,医药行业格局发生改变。薛海宁指出,带量采购进一步消除低水平同质化竞争,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市场秩序日趋规范。

2018年,国务院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行零关税,并开展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和省级专项采购。薛海宁介绍,新增17种抗癌药进入医保目录,价格平均降幅为56.7%;抗癌药省级专项采购,共有1714个药品降价,平均降幅10%。各地抗癌药降税降价政策逐步落地见效,所有省份已全部实现挂网采购和医保支付,保障癌症患者用药需求。

薛海宁表示,下一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将协调相关部门,继续扎实推进药品领域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使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物。

新京报记者许雯编辑贾文程

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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