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00年前老旧小区可申报改造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张熙宇)记者从海南省发改委获悉,我省今天正式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我省建成于2000年前的老旧小区可进行改造申报。
据了解,此次申报范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老旧小区认定标准。申报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应为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中央预算内支持的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便民等服务设施,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县城(城关镇)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不支持主体改造,不得用于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广场、城市公园等与老旧小区改造不直接相关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
同时对于补助标准,省发改委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我省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要求,补助金额不超过核定的配套基础设施建安投资,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正式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