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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考试成绩是夏季高考录取依据之一

原标题:选择性考试成绩是夏季高考录取依据之一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考试院获悉,为适应育人模式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广东省教育厅组织对2016年颁发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3日。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林霞虹通讯员粤考宣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

征求意见稿显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是高职院校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春季高考)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夏季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学生按《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完某科目的规定学时,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2021年起,如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报名参加春季高考,须按相关规定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等合格性考试科目考试;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

各科目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进行

征求意见稿显示,各科目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和“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一般安排在学期末(1月和6月)进行。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合格性考试科目,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安排在第5学期末,每年1月开考1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机会,考试成绩以最好的一次作为最终考试结果。原则上,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合格性考试不早于第3学期末考试,思想政治、物理科目合格性考试不早于第4学期末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开考1次,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开考,仅限当年广东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和体育与健康等合格性考试科目由各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各地市根据课程教学进度统筹安排。原则上,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不早于第2学期、不迟于第4学期考试;艺术(或音乐、美术)科目不早于第3学期、不迟于第5学期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每学年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在高三年级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

合格性考试

其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是高职院校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

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选择性考试

其成绩是普通高校夏季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各科目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和“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一般安排在学期末(1月和6月)进行。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2021年起,如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征求意见方式

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laijy@eeagd.edu.cn。

2.来函请寄: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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