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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施行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

原标题:我市施行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西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为34条,从网约车价格、开设网约车公司需具备的条件、如何申请网约车企业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

据悉,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等7部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第60号令)、《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第63号令)、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96号)和《西宁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3月21日,《办法》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月起开始实施。但《办法》实施到2019年3月1日已到期,随后,在《西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条例》(暂定名)正式文件未出台前,《办法》将继续沿用,有效期至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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